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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消息,从深圳市人民政府获悉,《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》1日起正式施行。暂行办法划定了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禁飞区域,违反者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。
暂行办法所称无人机,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、自备飞行控制系统,除用于执行军事、警务、海关执法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,包括遥控驾驶航空器、自主航空器;包括空机重量小于0.25千克的微型无人机和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轻型无人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