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溢融通:因财务虚假记载 被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
香溢融通公告,当日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宁波证监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和《市场禁入决定书》。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对邱樟海、潘昵琥、沈成德、刘正线等人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罚款。此外,对邱樟海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潘昵琥、沈成德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刘正线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此前,证监局认为,香溢融通2015年、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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